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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“驻京办主任”的饭局公案
庆历四年,即公元1044年,副相范仲淹正主持庆历新政;下放岳州的滕子京在筹划几项大工程。就是这年秋天,首都开封爆出一桩公款吃喝事件,“震动都邑”,举国议论。一顿饭怎么会弄出这么大动静?第一,参加饭局的干部很有名气,人们喜欢围观。第二,饭局组织者对处理结果非常抵触,情绪很不稳定,最终气死了。第三,在同情者看来,在《宋史》上和历代文人笔下,当事人很可怜,差不多是个悲剧英雄。事实到底如何呢?
▍宴会很奢华
▍苏主任很生气
苏舜钦不是一般人,后台硬得很。他首先想到的是好朋友欧阳修,而办案组长王拱辰正是欧阳修的老同学。欧阳修知本分,两手一摊:超出职责范围的事,我怎么开口呢?庆历新政进展不利,范仲淹焦头烂额,自己很快就下岗了。苏舜钦只好硬着头皮去求老岳父,当朝首相杜衍!老杜正后悔把闺女嫁错了人,差点儿没动手。
二是找借口
苏舜钦最恨的是李定。李定虽是太子办公室的小干部,却爱学习求上进,听舅舅梅尧臣说各机关单位的能人都在,很想混个脸熟。他兴冲冲地跑到酒楼,提出自费参加。苏舜钦可能酒喝多了,说了一句伤人的话:你层次不够。李定下不来台,扭头就去了御史台。后来苏舜钦逢人便说,李定对我有意见,故意找茬害我。
苏舜钦写信向欧阳修诉苦,中央和地方机关祭神节活动经费都是这样来的,进奏院怎么就不行?何况我还自掏了腰包。我的前任们谁不是这样干的?到我为什么就是问题?要处理一块儿处理!他甚至对恩师表示不满,说去年滕子京同样是公款吃喝,只受到轻处分,领导照当、岳阳楼照修,不就是你老范说的话吗?把我一撸到底,眼里还有我老丈人吗?
眼看没指望了,苏舜钦一边卷铺盖,一边跟欧阳修表白:我想通了,何必天天为别人累死累活?以后我要做生意,造园林,想旅游就旅游,不挺好吗?
▍看门道
第一个问题:公费还是自费?宋代有一项财务制度,叫做“公使钱”,即合法的公务接待费。因公出差、办事开会需要公家管饭的,发给“券食”,就是领饭票吃食堂。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经费都属非法。
第二个问题:公客还是私客?按照“公使钱”相关制度,参加消费的人员规定明确。苏舜钦攀比说大家都这样,本单位过去也这样,但他回避了要害:他组织的是哥们儿的私人聚会,跟职工福利和公务活动八竿子打不着,不然李定凭什么要参加?